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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微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9-04 08:4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铜卫放罚〔2023〕7号

处罚名称

铜陵微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1.2023年3月19日在三楼口腔CBCT机房内对受检者朱XX进行医疗照射时,未使用大领铅橡胶颈套对其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甲状腺)进行屏蔽防护;2、2023年5月29日使用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孔XX从事口腔CBCT摄片操作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铜陵微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5MA8N5OKC5G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孔玉婷

处罚结果

         警告 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RMB¥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28

处罚机关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07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8-29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公示期限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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