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8-30 10:4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卫公罚〔2023〕35号 |
处罚名称 |
铜陵茂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2023年7月25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吴XX(游泳教练)、尹XX(游泳教练)、李X(卫生管理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铜陵茂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5MA8P4J542C(1-1)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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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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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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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陆姐 |
处罚结果 |
警告 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整(¥15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8-18 |
处罚机关 |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方编码 |
3407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3-8-28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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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一年 |